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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五行中的相生,相克,相乘,相侮怎么理解,可否举例说明问:五行学说的“相生相克,相乘相侮”是什么意思,养五行相生、相克、相乘、相侮的理解
五行相生是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之间存在着递相资生、助长和促进的关系,其
规律是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
五行相克是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之间存在着递相克制、制约的关系,其规律是
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。
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克制,为五行之间的异常克制现
象。
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克制,为五行之间的异常克制
现象。
相乘和相侮,是指五行系统关系在外界因素的作用影响下所产生的反常状态,都
是指五行之间不正常的相克。作为人体,则是病理上的相互传变。
相乘:即相克的太过,超过了正常的制约力量,从而使五行系统结构关系失去正
常的协调。
此种反常现象的产生,一般有两种情况:
1、是被乘者本身不足,乘袭者乘其虚而凌其弱。如土气不足,则木乘土(虚)。
2、是乘袭者亢极,不受它行制约,恃其强而袭其应制之行。如木气亢极,不受
金制,则木(亢)乘土,从而使土气受损。应当说明,“相克”与“相乘”是有区别的。
相侮,即相克的反向,又叫“反克”,是五行系统结构关系失去正常协调的另一
种表现。同样也有两种情况:
1、是被克者亢极,不受制约,反而欺侮克者。如金本克木,若木气亢极,不受
金制,反来侮金,即为木(亢)侮金。
2、二是克者本身衰弱,被克者因其衰而侮之。如金本克木,若金气虚衰,则木
因其衰而侮金,即为木侮金(衰)。
一般来说,凡因某一行过度亢盛而产生相乘或相侮,如木亢乘土或木亢侮金等,
在病变过程中常表现为机能过亢的实证性病理变化;而因某一行虚衰所导致的相
乘或相侮,如木乘土虚或木侮弱金等,则常表现为机能不足的虚证性病理变化。
先说相生。
1、木生火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肝生心。
2、火生土、五脏对应的是、心生脾。
3、土生金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脾生肺。
4、金生水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肺生肾。
5、水生木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肾生肝。
其次谈相克。
6、木克土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肝克脾。
7、土克水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脾克肾。
8、水克火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肾克心。
9、火克金、五脏对应的是、心克肺。
10、金克木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肺克肝。
再次谈相乘。
11、木乘土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肝乘脾。
12、土乘水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脾乘肾。
13、水乘火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肾乘心。
14、火乘金、五脏对应的是、心乘肺。
15、金乘木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肺乘肝。
再谈相侮。
16、木侮金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肝侮肺。
17、金侮火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肺侮心。
18、火侮水、五脏对应的是、心侮肾。
19、水侮土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肾侮脾。
20、土侮木、五脏对应的是、脾侮肝。
五行来源
阴阳本于易经,而五行出于八卦,都基于河图数理。
先天八卦反映物理基本能量态势的分类(天干,如动能):比如乾为自旋(庚)、兑为向心(癸)运转(辛),坎为频率(壬)、离为波长(丁),震为电势(甲)电流(丙),巽为电场(乙)波幅,艮为磁球物质(戊),坤为驻波力场(己)。
其中甲电与戊磁、辛运动(动能)与乙振动(势能)互为镜像。
而后。天八卦反映能态所对应的物质状态(地支,如动量),河图就是物质四象的分野工具:少阴、少阳,太阴、太阳四象为八卦构成之物质基础,与五行物质四象未辰丑戌一一对应。后世把四象附为金木水火,实非五行本义之所在。
故八卦是自然物理量的分类(经),而阴阳五行归纳各物理量间的数理关系(纬)。五行合化可直译为物理方程,概括宇宙的根本运行规则。一个自然平衡、自我修复的系统,必然八卦齐备、五行运化——如同人体(洛书全息)。
以上内容参考:百度百科——五行、百度百科——五行(中医术语)
五行的生克乘侮
(1)相生与相克。相生,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、助长和资生的作用;相克,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。相生和相克,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;对人体生理来说,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。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,才能使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,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,故说“制则生化”。
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
五行相克的次序是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。
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,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“一行”来说,都存在着“生我”、“我生”和“克我”、“我克”四个方面的联系。
“生我”和“我生”,在《难经》中比喻为“母”和“子”的关系。“生我”者为“母”,“我生”者为“子”,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“母子”关系。如以火为例,由于木生火,故“生我”者为木;由于火生木,故“我生”者为土。这样木为火之“母”,土为火之“子”;也就是木和火是“母子”,而火和土又是“母子”。
“克我”和“我克”,在《内经》中称作“所不胜”和“所胜”。即是“克我”者是“所不胜”,“我克”者是“所胜”。再以火为例,由于火克金,故“我克”者为金;由于水克火,故“克我”者为水。
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。没有生,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;没有克,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。只有依次相生,依次相克,如环无端,才能生化不息,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。
(2)相乘与相侮。五行的相乘、相侮,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。
相乘:乘,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。五行中的相乘,是指五行中某“一行”对被克的“一行”克制太过,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。
当五行中的某“一行”本身过于强盛,可造成被克的“五行”克制太过,促使被克的“一行”虚弱,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。例如:木过于强盛,则克土太过,造成土的不足,即称为“木乘土”。另一方面,也可由五行中的某“一行”本身虚弱,因而对它“克我”“一行”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,而其本身就更衰弱。例如:木本不过于强盛,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。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,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,使土更加不足,即称为“土虚木乘”。
相侮:侮,在这里是指“反侮”。五行中的相侮,是指由于五行的某“一行”过于强盛,对原来“克我”的“一行”进行反侮,所以反侮亦称反克。例如:木本受金克,但在木特别强盛时,不仅不受金的克制,反而对金进行反侮(即反克),称作“木侮金”,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。另一方面,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,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,反而受到木的反侮,称作“金虚木侮”。
相乘和相侮,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,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,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: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,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;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,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。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,也可同时发生相侮;发生相侮时,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。如:木过强时,既可以乘土,又可以侮金;金虚时,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,又可以受到火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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